
預定論認為天主早已預定了要拯救部份被揀選的人、而放棄其他人,天主在其主權內如此預定,人類無權置喙,也無法改變這個預定;罪人的滅亡是咎由自取,與天主無關。而自由意志論者則認為,天主賦予了人類充分的意志和機會去自由選擇接受基督的救恩與否。兩派意見一直相持不下,持自由意志論的英國牧師大衛·鮑森提到這個爭論時說:「可能要到我們之返回天國後,才會看到問題的真相。」 在這個問題上我一直未停止過思考,一時偏向這邊,一時又比較贊成那邊,我的思想有點像一艘在水面上尋找錨位的船,一直都未能決定下錨的準確位置。 有一段時間,我想把船錨拋在偏向預定論的一側,因為大量的聖經經文指向了這一方,例如聖保祿宗徒論到天父對基督徒的恩寵時說:「因為他於創世以前,在基督內已揀選了我們,為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瑕疵的;又由於愛,按照自己旨意的決定,預定了我們藉著耶穌基督獲得義子的名分,而歸於他」(厄弗所書1:4-5)。我那時雖然未能明白天主怎樣「於創世以前,在基督內已揀選了我們」,但仍因此把預定論看成是無限天主最公義的安排,認為人對此不理解是因為自己的有限,故不明白這個安排背後的邏輯而已。但當我站在預定論的立場越久,自己的良心就越感不安。細心省察,我發現不安的源頭是預定論的立論基礎與天主全知全善的本質有矛盾;就是說,全知全善的天主在創造人類之前,明明預知亞當、厄娃面對魔鬼的試探時必然會犯罪吃下禁果,卻仍然制定並實施了造人計畫,並預定拯救某些罪人進入永生天國,而任由其他人因罪過而墮落受罰;這個論述過不了我自己的良心。就以我們人類來說,如果發現自己的子女在社會上學壞了,忤逆父母、作奸犯科,身為父母的都會傾盡全力去幫助、挽救自己的親生骨肉。人猶如此,更何況至善的天主呢?於是,我又將思想的船駛回自由意志論一側。 後來我發現有一個神學觀點把雙方的概念共冶一爐,這個觀點認為天主的預定與人的自由意志沒有衝突 —— 人在自己生命的時限內,憑個人意志去決定接受還是拒絕基督的救恩,而天主就去挑選那些相信並接受基督救恩的人進入永生天國。那麼,究竟是人自主決定信耶穌而導致天主的揀選,還是天主的預定導致人必然決定信耶穌而被揀選?其實,這裏的關係是沒有矛盾的 —— 天主是時間的創造者,祂在時間之外,不受時間約束,我們在時間之內的行為,無論是過去、現在及將來的,在天主眼中都是現在進行式;因此,天主在人出生以前就已經看到該人一生的所有行為,包括相信或拒絕耶穌基督。因此,聖經說天主「於創世以前⋯⋯已揀選了」基督徒,這「揀選」與我們今生憑自由意志作出的選擇,在時間上沒有衝突 —— 天主在創世之前已預備了基督救恩,如今賜下這救恩,讓人選擇接受與否;渴望永生天國的人現在選擇相信並接受,天主於創世以前看到了他現在的選擇而揀選了他,並在天國的宴會中預定了他的席位。 天主論到自己的主權時說:「我要恩待的,就恩待;我要憐憫的,就憐憫」(羅馬書9:15),因此有人認為將預定論和自由意志論共冶一爐的觀點,是把人的自由意志凌駕於天主之上,有損天主的主權。沒錯,天主對萬物有絕對的主權,但當全善的天主看到人主動棄惡從善時,是不可能不施行拯救的;事實上祂就是這樣做的:「我一時可對一個民族,或一個國家,決意要拔除,要毀壞,要消滅;但是我要打擊的民族,若離棄自己的邪惡,我也反悔,不再給她降原定的災禍。或者,我一時想對一個民族或一個國家,決意要建設,要栽培,但若她行我不喜歡的事,不聽從我的聲音,我也要反悔,不再給她所許過的恩惠。」(耶肋米亞18:7-10)聽到天主不斷勸人棄惡從善,我覺得預定論關於「人已全然敗壞,沒有能力選擇向善」的論述是不夠嚴謹的。 天主說:「就如天離地有多高,我的行徑離你們的行徑,我的思念離你們的思念也有多高。」(依撒意亞55:9)既然我們有限的人,在預定論和自由意志論的辯論上彼此都不能說服對方,就應在這個非關信仰原則的問題上以開放的態度去看待對方的觀點;不應認為自己擁有天主旨意的唯一解釋權,從而把無限天主的主權限制在自己有限的認知範圍內。我們既然承認天主的主權,就必須承認祂可以「決意要拔除⋯⋯但若她⋯⋯我也要反悔,不再⋯⋯」。 當我們今天作出是否接受耶穌基督救恩的決定時,每個人的決定都會轉化成信息直接傳輸到創世以前的洪荒宇宙;天主接收到訊息後,就向決定接受救恩的人發出回郵,指導他怎樣戰勝世界的黑暗,並引領他進入天主永恆的榮光。我這個理解正確嗎?這是我目前的下錨位置,日後如有更改,再向大家匯報。無論如何,我堅信天主給予每個人都有悔改的機會,因為「主決不遲延他的應許,有如某些人所想像的;其實是他對你們含忍,不願任何人喪亡,只願眾人回心轉意。」(伯多祿後書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