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讀一本書還要看是什麼樣的人寫的。著者的人格道德如何?著者的動機如何?“好樹結好果子,惟獨壞樹才結壞果子。”如果著者的人格有問題,他的著作是否會對人生而有貢獻呢?並且我們看書或研究一個問題的時候,總要看著者對於這個問題是否是一個權威人物;否則,會徒耗光陰,而一無所得。 關於聖經的著者問題,我們可以說這樣的一句話:它有超自然的來源,雖然是人的手筆,但決非出於人的意思。換一句話來說,聖經是由靈感啟示而來,是神感動人寫出來的。現在我們用事實與理由來證明此說吧。 1. 聖經全書共六十六卷。首五卷作於三千五百年前;最末一卷亦成於一千八百六十餘年前;故全書告成,計前後曆一千六百年之久。且聖經寫作者約四十餘人,其中有君主,將相,稅吏,漁夫,醫生,平民……。他們的時代,思想,背景,地位,知識,習慣……又完全不同--且聖經包羅萬象,有歷史,傳記,詩歌,書信,講詞,預言……不一而足,但是它的內容,沒有矛盾,竟能上下貫通,新舊一致,說明一個目的,只有一個中心,這個一致性就足以顯明這部大著是出於神的啟示與聖靈的感動了。否則,這許多人未經事前協商,沒有預定計劃,歷時如是之久,所寫各卷,竟能不謀而合,如出一人:若不是神的靈感動各人,寫出聖經;那就等於叫人相信,沒有工程師的計畫,只憑著許多工人各照著自己的意思創作,最後就會爆出那座紐約著名的一零四層的帝國大廈了。 2.聖經中有許多預言,幾占全書三分之一的內容,這是聖經的特色。請問世人有那一個能確知未來的事呢?即或有偶加臆測者,也未必能夠應驗;如果毫無線索,探求前因後果,沒有人能知道未來之事的。試問:除了神,誰能說出這麼多的預言呢? 3.反過來說,聖經若果是人寫的,那末,人決不願意說自己的短處,自己的敗壞;如果是猶太人寫的,他們必不願意將祖先的罪惡,如亞拉伯罕,以撒,雅各,大衛等人的醜事與失敗,赤裸裸的寫出來,公諸後世。人總是記人的好處,把短處刪而不錄;但聖經是出於神的,故大公無私,言人之所不敢言,使人讀了,就覺得肅然起敬。 4.此外,聖經不斷的被人摧毀攻擊,終能得奇妙的保守並流傳。同時,聖經在社會與人生中所產生之奇妙的效果,證明瞭他是出於神。不然,這些功效是從那裏來的呢?仔細的去想,就不能不相信聖經是神所寫的。在聖經中有二千零八次宣示這一部書是神自己的話。如果,是人寫的;那末,他必是假借神的名字,說謊騙人,則他必不是一個君子;但聖經不可能是出於惡人之手,因為聖經寫出惡的真相與結局,惡人為何要自己詆毀自己呢?葛賴克博士說得好(AdamClark):“好人必不會寫聖經,惡人更不能寫之”。 有人說過這樣的一段話:“假設現代最大書局之一,請了一位有名的著作家而要求他說:“請你寫作一部特出之書,以供此後四百年之用,這書必須年年暢銷,不但盛行全國,而且通行環球,又可譯成千餘種語言文字,叫千千萬萬人喜愛誦讀,而從其中得著永不朽壞的生命。”你想世上有何著作家能答應這些條件?當然不能,但是神能。” 總之,聖經既為神所寫的,那末它的價值就比任何書籍更為寶貴了。神的話自然是最高的權威。他的話必能永遠長存,不會改變的。聖經之地位與重要,由此可見一斑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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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逆源 於 2008-5-14 21:51 發表 她是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