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因引述中大學生報內容被評為二級,蔡志森先生斥其明知故犯,有意挑戰法律。那蔡志森先生在明光社網頁的影片引述學生報內容是否也應被評為二級呢?發起投訴《中大學生報》的神學生於星島日報轉載學生報內容又是否屬二級呢? 有網友已發起投訴明光社網頁及星島日報不雅行動,並已寫好投訴信樣本供大家向影視處投訴。 請按此跳到那投訴信樣本http://mingkwong.net/ (警告:本超連結內的超連結內容可能令人反感;不可將本超連結內的超連結內容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借予未滿. 18 歲的人士或將本超連結內的超連結內容向該等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 |
請各位用以上超連絡,原投訴信有誤。 | |
一定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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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SEND 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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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唔係我攪既,有網友來信請我幫忙宣傳o者 | |
點解我登出左既 | |
好 已經sent了 | |
我亦在此幫手宣傳 http://forum.timway.com/f/forum-34-1.html victory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