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教者之家

歸納反基督教的原因【原創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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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muba 2012/8/2 23:01
離棄耶穌,精神疾病才能治癒。
中醫要治療精神疾病有一大堆方法,而且可根治。
西醫精神科卻深受基督教的影響,把病人當鬼附身,用藥使他們身體軟綿綿無法傷人,而且一生依賴藥物。極端侮辱人,否定人的價值。
這些帳,都要算在耶穌頭上。什麼醫病趕鬼,亂七八糟。精神病人是弱勢團體,不然應該在全世界向耶穌提出毀謗告訴。
hellboy 2012/8/4 17:53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2/8/9 13:12 編輯

五、基督教扭曲人類價值觀,摧毀人性

很多人以為基督教信仰是一個導人向善的宗教,這當然是一種誤解,事實上基督教信仰根本沒有任何道德價值觀可言,因為基督教的整個中心思想,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馬太福音22:37-38)、而其次的那一句「愛人如己」,卻是完全建基於第一句的中心思想。亦即是,盡心、盡性、盡意去使其他人去盡心、盡性、盡意愛主。所以當基督徒遇上任何在他們自己的泛道德中與「盡性愛主」相衝的問題的時候,若然他們是處於宗教狂熱的狀態,他們是真的會去殺人放火(1)(2)(見超連結),雖然我本身由於生處於香港這個法治之區,未曾經歷過基督徒真的殺人放火這情況,只是從歷史和新聞中見過。可是,我本人卻曾經經歷過由於我作基督徒時活得不像基督徒,而加害於我的情況(見我的離教見證)。有些人會說,那聖經不是明明有一些好的教訓嗎?例如孝敬父母。但作為一個昔日的基督徒,我很清楚這些教訓只在一般與信仰無抵觸之下生效,相反,聖經卻有一些經文表示,如果基督徒的親朋戚友勸他們去拜祭別的神明,就要把那些親朋戚友殺死(申命記13章)。至於那一句,「好樹結好果子,壞樹結壞果子」,也不是鼓勵人去思索「好心得好報」,而是信仰是否堅定,對耶穌始終如一,否則便是上天堂或下地獄的後果。【論理學釋論】的序言裏面也解釋了基督教的價值觀是什麼一回事,它說:「對於許多基督教徒或佛教徒或回教徒來說,他們之所以接受這些道德教訓,並不是因為這些論據使他們信服,而是因為他們信仰了這些宗教。」有一個故事可以幫助了解上面所說的意思。(基督教世上最大的義人)亞伯拉罕聽從耶和華殺子,亞伯拉罕沒有質疑自己聽錯、有幻覺或者那個是撒旦,又或者問上帝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命令,哀求撤回這命令,或與上帝爭辯這命令不合理,甚至不道德。相反,他卻做了一個平常有理性有感情的人不可能做的事,讓我們設想自己是亞伯拉罕。當耶和華剛剛給了自己一個兒子,可以替自己傳宗接代的時侯,忽然之間要將這兒子取回去,這是第一個不合情理的事;同時,耶和華要亞伯拉罕親手殺死自己至愛的兒子,要忠心耿耿的僕人骨肉相殘,這不但不合情理,而且殘忍至極……但亞伯拉罕卻這樣做(他沒有因為道德和愛而有意違背耶和華旨意的保護自己兒子的行為),他完全接受了這命令,依命令行事,這是不可用理性解釋的事,這就是基督教信仰。對着如此荒謬的基督教信仰,我豈能容許他傳承下去,基督教它正在毒害人類的靈魂,扭曲人類應有的價值觀,為了人類未來的福祉,任何一個有理性的人也應該站起來與它對抗。


附錄

然而,我認為「人性」,除了建基於惻隱之心,也可以建基於理性的倫理學,「倫理學是一門知識而不是一堆獨斷的教條,它必須有充分的論據指出這些原則何以是人應該遵守的原則,這些原則的根據是什麼。」這裡我要加插倫理學釋論對「風俗習慣」與倫理學比較這一環,因為「風俗」它有時會被視為社會的做人道理,如果做人道理是最後根據於風俗習慣,那除了風俗習慣,例如基督教的風俗習慣,便沒有其他的道德根據或標準嗎?可是,我們明明不斷聽到有人說「世風日下」,或者以一個社會風俗另一個社會風俗比較高低,人們遵循的風俗也未經反省和挑戰,當環境稍有轉變,或者當習俗與個人利益稍有衝突時,人就可能不知所措,而無所適從。「他或是一天到晚怨天尤人,埋怨這個世界不公;或者就完全拋棄過去的誠實習慣,一轉而為自私奸詐小人。」以風俗習慣作為做人道理的根基,結果常使人拋棄做人道理。有些風俗是建基於理性,也有些是不理性的,例如留長頭髮和裹足,我可以問,我何以應該裹足?換句話說,我儘可以懷疑社會風俗習慣的絕對權威性,我可以問:「我何以非道德不可?」風俗習慣不是道德的最後根據,風俗習慣的來源也是多頭的,沒有統一性,許多時候互相衝突。完全依賴習俗作為行動的指標,結果常常動輒得咎,寸步難行。倫理學的對象是行為,它是想了解行為應該遵守的原則。但倫理學中所說的行為是有道德意義的,即可以用道德或不道德這些字眼來形容或判斷的。凡是有道德意義的行為都是可以自主,是可以自己選擇或不選擇的行為,不能自主或無可選擇的行動無所謂道德或不道德,也無所謂是非善惡。當一個行為牽涉及自己品格或牽涉及他人時,這行為才有道德意義……。
匿名 2012/8/4 19:38
hellboy


我有話對你說
你提到了 這宇宙如此之大
即使用光速去跑也要好幾年

聖經 你不覺得很奇怪
明明聖經講的那些所謂的萬惡之王 魔鬼 也就是天使
聖經是名講他們的身高跟人差不多
再看他們拿的武器 也不高明 還劍和拿刀
耶和華既然叫做造物主 代表它有跟宇宙同等貨更大的能耐
而魔鬼既然那麼渺小(跟人差不多)
耀說科技 也不高明
為什麼要自己去送死
人跟宇宙這種差距耶
匿名 2012/8/4 19:41
其實從魔鬼的記載中
用理性就可以推論出這只是人自己幻想出來的宗教

不是嗎?

魔鬼和上帝實力差距如此懸殊
人和宇宙這種對壘  
魔鬼想必比地球上最聰明的還聰明
它應該沒傻到 不認清自己多麼渺小
去挑戰耶和華

而且它明知道輸了以後絕對要下地域的
祂幹麻咧?
座天使 吃香喝臘的好生活不過
去挑戰上帝?
匿名 2012/8/4 19:42
耶和華跟魔鬼的戰鬥
這根本笑話


一個人類的身高 拿者一把劍往宇宙衝過去
這不笑話?
匿名 2012/8/4 19:45
對吧

你當人家魔鬼傻子
明知道自己打不過還往前衝去?
hellboy 2012/8/4 19:47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2/8/4 19:54 編輯
hellboy


我有話對你說
你提到了 這宇宙如此之大
即使用光速去跑也要好幾年

聖經 你不覺得很奇怪
明明聖 ...
Guest from 175.181.206.x 發表於 2012/8/4 19:38



啟示錄提及耶穌也不是什麼高明,大概都是刀刀劍劍,但聖經又沒有說那些是什麼劍,是什麼也斬得斷,擋得到的激光劍,還是弱不禁風的闊劍,它沒有說,我可不覺得撒旦的能耐和耶和華相差很遠,不過這也無所謂,反正我很肯定耶和華根本就是撒旦,撒旦即是耶穌,牠們是四為一體。我也很肯定耶和華不是造物主,他只是一個大概只有一萬年歷史的以色列低等國家的民族惡魔,而人類的先靈,卻已經有幾十萬年的歷史,比耶和華還要偉大得多。耶和華要毀滅人類世界,寄居在這個世界背後超過數十億年歷史的神秘力量,就是那些真正配稱得上神的力量,定必會保佑為這個世界而作戰的我,消滅耶和華這頭惡魔。
匿名 2012/8/4 19:51
不要說耶和華
就光科技

這些天使連人類都不如

竟然不如人類
今天你拿刀劍去打仗事會被笑的
現在機關槍一秒鐘可以射3000發
在這個年代  ak47早過時了
匿名 2012/8/4 19:52
這.........hellboy

因為人沒有辦法想出超越自己認知的事務
所以為什麼聖經沒有恐龍
而天使只是拿劍
因為當時沒有槍啊
而人類沒有辦法想出不存在自己認知的事務
不是嗎
在我看來 聖經很明顯透露出這點
匿名 2012/8/4 19:56
你看聖經你會發現這些都是人認知的事務
比如創世紀的鳥類 四面發轉動的劍
你注意 神的四活物有一個是獅子的臉
獅子是力量的象徵
因為人無法想出超越自己認知的事務
那是因為當實獅子以外的動物差不多都絕種了

這就是矛盾啊
耀說肉食動物比獅子強的太多了
耶和華為什麼要偏偏放一隻大貓呢

所以我說聖經其實反應人的世界觀
像是娜亞方舟帶一公一母
因為當時沒有不能盡親交配的知識啊
hellboy 2012/8/4 19:56
這.........hellboy

因為人沒有辦法想出超越自己認知的事務
所以為什麼聖經沒有恐龍
而天使只是拿劍
因為 ...
Guest from 175.181.206.x 發表於 2012/8/4 19:52



所以聖經只是一本低能智障的書籍,而我只是說,我不理會耶和華是只存在於人的內心,還是真正存在於這個世界,我也要把它徹底的消滅!
匿名 2012/8/4 19:57
所以你看
為什麼外星人都跟人很像啊
因為人沒辦法想出超越自己認知的事務啊
所以外星人是什麼樣根本沒人知道
人也想不出來
hellboy 2012/8/4 19:59
所以你看
為什麼外星人都跟人很像啊
因為人沒辦法想出超越自己認知的事務啊
所以外星人是什麼樣根本沒人知 ...
Guest from 175.181.206.x 發表於 2012/8/4 19:57


故事裏的外星人未必與人很像,這幻想技術對於現今的作家已經可以做到。
抽刀斷水 2012/8/8 20:45
本文永久網址如下:
http://m.exchristian.hk/home/article/show/228
hellboy 2012/8/16 10:56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2/8/16 22:32 編輯

MEMO

馬可福音
15:2 彼拉多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啟示錄
3:9 那撒但一會的,自稱是猶太人,其實不是猶太人,乃是說謊話的,我要使他們來在你腳前下拜,也使他們知道我是已經愛你了‧


(以弗所書6:12)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兩爭戰原都作摔跤﹞
(羅馬書13:1)在上有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傻仔基督徒比耶和華玩緊都唔知。
hellboy 2012/8/26 12:24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2/8/27 19:47 編輯

人類比耶神偉大

的確,愛情最終極的犧牲,就是為愛人的存活或終極願望而死,這種犧牲,我以往在那段我被暗地裏的迷戀所充滿的時光很嚮往,常常想像,如果我最心愛的人是「她」,如果「她」也願意,我願意在災難降臨的時候為「她」的存活或終極願望而犧牲,可以為了「她」這樣而死,我感到很自豪和很幸福。對於死亡,我明白,死亡很可能只是一個使生命改變的過程,分別可能只是,由受希格斯玻粒子所影響變成不再受希格斯玻色子粒子所影響,如果靈魂是存在的話。而當人以靈體的方式存活時,也得以被稱為「神」,安放他們的家的地方,叫做「神位」。對於中國人的慎終追遠,我明白,我們人類的親情、愛情和友情,早就已經可以超越生死,以至我們人類的愛,可以永遠留在所愛而又活着的人的當中。就算那些已過世的人,永遠不會再擁有一個真實的肉體,但他們的愛,他們的精神,會永遠存活在我們的內心當中,以致我們對於生存的難題再也一無畏懼。

根據聖經亞伯拉罕為耶神殺子卻被稱為義人的道理,我們明白耶神所有對善的教訓都是虛假而沒有根基,只要是耶神的教訓,就算殺家人和朋友都沒有問題,自此,我們明白憑耶教信仰來導人向善,根本是痴心妄想。

正所謂一樣米養百樣人,人人皆異稟,世界這麼大,總有好人壞人,但我們一生中,無論從人類的世界,還是自然界所體會過的親情和好像親情一樣的友誼的可貴,明明是確確實在在我們眼前呈現的,就算是中國歷史故事,也有代表住兄弟情的【孔融讓梨】,也有代表愛父母的【孝感動天】【刻木事親】【親嘗湯藥】【為母賣兒】【囓齒心痛】【搤虎救父】【單衣順母】【拾椹供親】【為親負米】【懷橘遺親】【戲綵娛親】【聞雷泣墓】【鹿乳奉親】【哭竹生筍】【賣身葬父】【臥冰求鯉】【行傭供母】【恣蚊飽血】【扇枕溫衾】【嘗糞憂心】 ,而關於父母愛子女的故事,也有【望子成龍】【舐犢情深】【父母恩勤】【寸草春暉】【昊天罔極】【任勞任怨】【含辛茹苦】【孟母三遷】【舐犢之愛】【舐犢情深】【義重恩深】,可見原本人類屬世界屬血氣的愛,早就超越生死。

所以我說,隨便找個人都可能比耶穌和耶和華偉大,耶穌自命是神,死不掉,定必不怕高度傳染病傳染,但我們的醫生屬血肉之驅,屬血氣,會被傳染,病了也會死,但醫生就算怕傳染病傳染,也不會畏縮去醫治病人,我覺得這種犧牲,早就已經超越了耶魔的作為了。
hellboy 2012/8/26 13:00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2/8/30 09:57 編輯

愛的含意

之前已提及過,基督教的整個中心思想,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馬太福音22:37-38)、而其次的那一句「愛人如己」,卻是完全建基於第一句的中心思想。亦即是,盡心、盡性、盡意去使其他人去盡心、盡性、盡意愛主。那對自己的愛又是如何呢?

現在,我們知道對於殺人放火,那些基督徒依從的命令是實實在在的聖經 - 他們的神的命令,基督教認為神有權取走一個人的生命,所以基督徒也有權因為神的緣故取走別人的性命,或者令人永久殘廢,這也是他們基督教所謂的愛的緣故,完全合乎「愛人如己」的準則,對於基督教來講是無罪的,甚至乎,他們的聖經也早為了從中帶來的復仇做了準備(馬太10:28, 路加12:4)。至於對自己,基督徒也可以為了耶穌教訓的緣故使自己殘疾(馬太5:30),當然(馬太5:30)也可以當是指着教會這耶穌身體而講的,雖然它的主題是對女人動淫念,但為了不落地獄什麼也可做才是重點,為教會砍掉不屬神的肢體,以免落地獄,對於基督徒來講,是完全合乎聖經的,而為了「不落地獄」,砍掉自己的身體,就是基督教所謂愛自己的含意了。

他們的宗教本質就是一個如此邪惡的宗教,這一種人間的極盡歪邪的毒物,誰還要信?
hellboy 2012/8/26 14:02
本帖最後由 hellboy 於 2012/8/26 15:48 編輯

末世預言破產

聖經馬太福音16章27-28節這樣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而根據啟示錄和部份經文如(約翰一書2:17)(希伯來書9:11),我們知道,所謂天國是不屬於我們的世界,而是屬於滅世後的世界的。因為所謂的天國不在我們的世界當中,所以「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定必不是指登山變像(馬太17章),而是直指末世。而沒嘗死味,之所以被強調,很明顯是指人類肉體的死亡,而不是靈魂的永死,因為按聖經的意思,靈魂的永死,是永遠的,不能補救的,永遠也再不能見到耶神的面,如果「沒嘗死味」是指靈魂未死,而肉體死亡,便喪失了它死味的意思,因為死味在這裡的用法,很明顯是指有些人嘗了死味,有些人未嘗死味,如果有些人嘗了死味是指永死,即指落入永恆地獄,是不合理的解釋。再者,未嘗死味的前一句是「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很明顯那些未嘗死味和嘗了死味的人,是未經耶神審判的,既然未經耶神審判,又豈會是指永死呢?所以說未嘗死味是指未嘗永死,根本是荒謬而不合邏輯的。

基督徒常引用(太 24:36)來指出末日到來的日子是沒有人知道的,但其實它只是指出沒有肯定的日子,而並非沒有肯定的範圍,他們總是有意無意漏掉了對上兩節的經文:「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太 24:34)」很明顯 [太 24:36] 只是 對[太 24:34] 的補充說明,意思是沒人知道世界末日在耶穌的世代裡的哪天、哪時辰到來,而事實上是在耶穌時代的那個範圍之內,是有固定範圍的。類似的經文還有(啟 1:7)(帖前 4:15-17)(約一2:18)(馬太福音24:34)。

可見,末日預言已經破產,但這又與我何干呢?末日預言既然是指耶穌的年代,那即是,要不所有可以上天堂的教徒已經走了,剩下的是沒有份兒的人,要不其實根本由頭到尾就沒有人可以上天堂,救恩也沒有任何人的份兒,所有事情說穿了都是耶穌一個瘋子的瘋言瘋語,或者根本就是一個騙局,根本便沒有救恩,既然如此,試問我又豈能容許人類被一直蒙在鼓裏,糊塗一生?


附錄:
本論點的原作者:誠惶誠恐
《新約聖經》預言公元一世紀世界末日
新約預言世界末日在耶穌或其門徒年代來臨
抽刀斷水 2012/8/29 11:39
由於文章較長,我為此設立目錄:http://m.exchristian.hk/home/article/show/228

「試探軍情」一段太短,可否併入上一段「做臥底的日子」中?
hellboy 2012/8/29 12:06
由於文章較長,我為此設立目錄:

「試探軍情」一段太短,可否併入上一段「做臥底的日子」中? ...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12/8/29 11:39


thank you 水哥。

把「試探軍情」與「做臥底的日子」合併,應該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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