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伊戰爭雖然告一段落,可是一些現象仍困擾心中,為什麼人心如此容易改變?反戰者的吶喊完全熄滅掉;伊拉克人在戰後的表現,短短十多天裏,竟然由「仇美」轉為「媚美」。難道現代人只能對「真理」堅持十多天?
在看弗洛姆的著作,對現代人的思維慣性,得到一些啟發。弗洛姆(Erich Fromm, 1900-1980)有兩本名著,一本是《愛的藝術》(Art of Loving),另一本是《逃避自由》(Escape from Freedom)。在《逃避自由》中,他分析人類存在一種很奇怪的行為現象,就是拒絕接受自由。本來,人都是嚮往自由的,否則人類為何為了爭取民主而犧牲性命?
哲學家將自由區分為客觀的自由與主觀的自由。客觀的自由是指政治層面的人權、平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等;而主觀的自由是指個體的自覺性,屬於人能否自覺地主宰自己去生活之層次(唐君毅語)。所以弗洛姆說逃避自由,是專指我們逃避自覺抉擇的痛苦。
米蘭.昆德拉在《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輕》小說中,提到自由對生活在自由社會跟生活在極權社會的人來說,完全是兩個不同的詞彙。他是捷克人,經歷過失去客觀自由的痛苦,所以他自信有資格去討論自由問題。他諷刺那些已經生活在自由社會的人,往往遺忘了過去的歷史,遺忘了人類為奮鬥自由民主而付出沉重的代價;於是我們不再珍惜自由,甚至開始逃避自由。這表示人雖然擁有了客觀的自由,並不表示一定生活幸福,人類不一定能承擔得起自我抉擇的自由。用邏輯關係說,客觀自由是生活幸福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表示僅僅擁有客觀的自由,我們不一定能自覺地主宰自己去生活。香港現時的處境,除了「非典」危機外,更深的危機,就是我們只關注每天「非典」的感染數字,而忽略了基本法二十三條款的立法程序問題。
另一令我們逃避自由的原因,是經濟的結構。自由社會跟市場經濟有一定的連結。市場經濟在經濟學來說,當然是一種充分理性的表現;只是,它亦有一些副作用。在現代經濟理論中,普遍相信人都是自私自利的,每個人都想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maximized),我們不斷借助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eason)的分析來獲取這種利益,於是「成功人士」的理念被理解為理性利益最大化的經濟人。經濟人的特點就是以經濟掛帥,排除道德判斷的義務性。有時為了自證自己的理性化,便把利益與道德掛勾,一方面假道德之名作自我肯定,好像美國侵略伊拉克,以反恐為召號;另一方面又要換取最大的利益,美國人普遍認為控制石油產量(利)與反恐(義)並不排斥,甚至是相輔相成的。
自由對許多人來說,是一樣夢寐以求的目標;但是對其他的人來說,它又是一種威脅,其中的理由是什麼?
在一些極權的國家裏,人民普遍失去了自由,我們相信沒有人願意被極權統治的;但是現實上,在北韓,在伊拉克,我們卻發覺許多人情願接受一位領袖的主宰,我們又如何解釋這種現象呢?他們是否真心服從外在的權威?抑或也服從內在化的良知呼喚,對自我有一種自覺的責任感?當美軍進入巴格達市數小時之後,許多人就忘記被轟炸的仇怨,群起幫助美軍拉倒侯賽因的銅像,由「仇美」一下子轉為「媚美」,這又表示什麼樣的人性現象呢?
於是,弗洛姆質疑人類本性中是否與生來便具有追求自由的願望?人們為何為自由而奮鬥?人類追求自由的本性是否純粹是先天的,還是與我們生活的文化背景有關?再進一步,他反問:自由是否會成為一種負擔?一種過分沉重,使人們不能承擔的負擔,因而人們竟企圖逃避它?
英國哲學家霍布士(Thomas Hobbes)認為人性中有追求權力的欲望及敵意這些驅策力(drives);可是,他仍認為,這些驅策力乃是利己的合理結果。他相信人是自私的;人類都想追求自己的幸福,由於沒有足夠的資源,主觀願望與供求脫節,因此必然會彼此鬥爭,爭奪權力以保障在未來仍然可享受到目前所享受的滿足。可是,霍布士的解釋並不能說明法西斯主義現象。
弗洛姆壯年時正處於二次大戰前後,對曾猖獗一時的法西斯主義感觸甚深。他發覺法西斯主義對當時的社會產生巨大的吸引力,這明顯是有一些心理因素。法西斯主義並不訴求於利己或互利的理性力量,相反地,它有意要喚起人性中的暴戾力量,刻意去破壞。
自亞里士多德開始,西方就將人定義為理性的動物。我們相信人性是不同於動物性的,我們是理性的,而動物才是暴戾的、獸性的。理性的特質就是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人的一切行為必然會取決於對自己是否有利,懂得為自己的幸福著想。但是法西斯主義的興起,讓我們看見人性的幽暗面,人類竟然會以仇恨、破壞為指導原則,即使毫不利己亦要對別人操控報復。
人性有一特別的傾向,就是逃避抉擇的自由,因為抉擇是無比痛苦的。
逃避自由現象另一種模式是逃避入宗教迷信之中。
宗教的本懷是人經歷世間許多事情之後,甚至歷盡艱困的精神修行,平靜下來反思整體人生的意義,他驀然仰望於天際,發見神聖而永恆的世界,冀望在那尋求終極的安頓。但是俗情世界的宗教迷信,往往是「廉價傾銷」,讓信眾輕易逃避入超知識的終極領域,自覺自我的存在有明確的使命感。
一位智者模樣的人宣稱:「我告訴大家,全世界只有我一個人傳授正法,我的法身已經多得無法計算……我的法身什麼都知道,你想什麼他都知道,什麼他都能夠做。」
宗教迷信必須運用包裝。宗教教主,通常擁有慈祥的外表,得人景仰,從容的氣度令信眾遐想神往,從而產生移情作用,想像他每一句話深藏智慧,能引導眾生開悟生死之謎。物質條件同樣重要,宏偉的建築、龐大的空間使個體壓縮,使信眾自覺自我的渺小。自我既如此渺小,才能謙虛接受神秘的可能性,烘托出在我之上,有超自然的神靈存在。
教主崇拜是迷信宗教的標誌,這類宗教的信徒有兩類,一類是被動形態,只在祈福消災,有神靈庇佑,將教主視為神的使者,我們稱為祈福宗教;另一類狂熱的信徒,才是本質的信徒,他們自覺內心有一種使命感,他們每天等待的,竟不是幸福,而是上天賜給他們苦痛、挑戰考驗。他們絕對信任教主,一方面願意絕對奉行他的訓令,更重要的,他們會從自己的「靈感」中將教主的訓示加以發揮,將教主的訓示「上綱上線」,千方百計,將自己所實踐的使命與宇宙的目的連結上一種神秘的關係。他們為了證成自我的特殊性,所以特別強調犧牲、忍辱,乃至放棄一切享樂,將苦行崇高化。
宗教迷信的特質,是將理性麻醉,「刻意」相信一些匪夷所思的內容,愈神怪則愈能引發人內心深層的神秘本能,於是對世界種種的事象,都有一套簡明而深具目的性的答案,例如香港的經濟低迷是風水氣數問題,董先生的管治失效,是他命犯太歲……。
在一些大型的布道會中,我們很容易看到教徒作出許多情緒反應,如大哭大吵,嚷著自己有罪……。布道會的領導者,亦有意鼓動群眾宣洩情緒,於是整個會場充滿認同氣氛,教徒失去自己的個體性,就變成被動地受感染,情緒很容易被引發出來;一些有精神病傾向的人,最易被激發,做出更多非理性的舉動,更加感染會場中每一分子。其他的疾病患者,亦會因此加強信心,甚至獲得奇蹟般的治療效果,愈發鼓動會場的情緒,獲得前所未有的神秘體驗。馬克思曾稱宗教為精神的鴉片,有相當的道理。